为发挥中央资金对地方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,国家发展改革委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专项,用于补助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相关项目建设,着力提高长江干支线航道通过能力,改善以港口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枢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的状况,统筹铁路、公路、航空建设,促进多式联运发展,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和综合交通整体效能。该专项实施年限为2015年至2020年。支持范围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长江干支线航道、铁路、公路、航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以及弥补发展短板的长江干支线港口“最后一公里”集疏运建设项目和长江经济带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等。今年重点安排长江干支线港口的铁路连接线、长江干支线港口的道路连接线和长江经济带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(节点城市)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。将以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用为计算基数,东部地区项目按15%、中部地区项目按20%、西部地区项目按25%的标准予以补助,且补助单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2亿元。2013年至今,“一带一路”、自贸区、京津冀区域战略齐头并进,目前均有实质举措相继落地。如“一带一路”已从亚投行走向项目落地,自贸区也从上海走向多点开花,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》同样如箭在弦。目前在长江通关一体化、商检一体化等软件配套提前就位的基础上,长江经济带相关硬件配套的出台已迫不及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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