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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防水:根据建市[2014]92号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”,我国将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。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,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。
1、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、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,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,
2、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“阴阳合同”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,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不得拖欠工程款。
3、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,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。
4、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。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,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,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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